被投诉人:栾川县栾川乡七石咕噜鱼火锅店 注册号:410324600132325
投诉请求:
请求贵局依法责令被投诉人在现场和网络营销上停止侵犯投诉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依法进行处罚。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系第9875339号、第11224351号商标注册证的合法持有人。据调查发现贵局辖区内被投诉人(栾川县栾川乡七石咕噜鱼火锅店)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仅在现场门店招牌上侵犯投诉人合法商标专用字体、图形、版权,同时在网络销售中使用投诉人的注册商标。被投诉人的上述侵权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投诉人的品牌形象,且给投诉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处理结果:
工商正在处理。